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筑牢招标工作根基 强化主体责任担当——《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专题学习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5-11-28 17:05:00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引导和督促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以下简称《指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市公建中心合约处组织全体处职工召开了《指引》专题学习,旨在进一步提升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晰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的权责边界。

本次学习结合中心历年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指引》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解读。学习内容紧紧围绕招标人全流程主体责任展开,重点涵盖了招标准备阶段、文件编制阶段、开标评标阶段、定标与合同签订阶段、异议与投诉处理和全过程风险防控等方面。

此次专题学习不仅是一次政策法规的宣贯,更是一次工作能力的集体“充电”。与会人员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对自身肩负的主体责任有了更清晰、更全面的认识,有效消除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模糊地带和认识误区。下一步,合约处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切实融入到日常招标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筑牢廉政“防火墙”,确保每一个招标项目都经得起检验,为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打印】【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