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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5-08-15 14:20:00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DY(24)-007-DL001-DL016

项目名称: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桥梁动静载试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高性能活性粉末混凝土钢混组合梁桥动静载试验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供应商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资质);

②供应商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提供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须含桥梁)或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须含桥梁)资格证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高速公路桥梁荷载试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人员执业证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以来任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9.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0.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358328950@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箱回复【①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附件(如有)、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信息表》、③缴费方式、④参加竞争性谈判回执单格式(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回传)】。

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

地点: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11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11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须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本次公告在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官网(https://gjzx.nanjing.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系方式:缪部长,13390912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

联系方式:13913966318,025-51862336-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燕

电   话:13913966318,025-51862336-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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