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的相关要求,持续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阳光透明的市场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公建中心对照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精准举措推动招投标工作提质增效。
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投标领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招标流程规范、评标专家管理、投标文件审核、履约监管等多方面进行自查。通过查阅工程招投标过程资料、多项目交互抽查等方式,对近年来已完成和在建项目招投标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排查规避招标、虚假投标、履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确保自查无死角、无盲区。
后续市公建中心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针对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同时同步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