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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市公建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市公建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处统筹协调,各处室密切配合,认真完成相关工作。综合处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日常受理和回复工作,各处室负责业务信息报送、依申请公开具体答复办理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公开程序,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市公建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操作规定,保证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及时完成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2020年,市公建中心根据工作职能,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为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534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385条,微博公开数7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数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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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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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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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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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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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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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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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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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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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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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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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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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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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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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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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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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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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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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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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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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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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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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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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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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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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市公建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熟练。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市公建中心工作职责,利用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二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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