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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体制创新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南京重大路桥建设指挥部基础上改组成立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建中心”)。2016年4月底,改组工作正式启动。市公建中心成立以来,根据《条例》和《规定》,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操作规定,保证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凡是符合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信息,必须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前,由综合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整理并对信息情况进行审核,成稿后由综合处负责人及保密办对内容进行再审,重要信息发布前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以三级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有效。
(二)加强业务交流培训。市公建中心成立不久,分管领导就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听取了原重大路桥指挥部及原交通建设处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并进行工作部署。2016年市公建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交流及讨论活动2次,整体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市公建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对门户网站的改版以及内部OA系统的建设工作、利用政务微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和《规定》,结合市公建中心工作实际,将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建设进展、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以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形式多渠道公开市公建中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力争做到及时、高效。
2016年全年市公建中心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255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210条,微博公开数65条,其他方式公开数为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公建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公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市公建中心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公建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2017年将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结合市公建中心工作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政务公开形式,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政务舆情、项目建设进度及招标投标等信息的公开。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根据诉求及时完善网站功能、丰富网站信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广泛性、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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