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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度,市公建中心根据《条例》和《规定》,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处统筹协调,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综合处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日常受理和回复工作,各处室负责业务信息报送、依申请公开具体答复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效能,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贯彻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操作规定,保证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凡是符合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信息,必须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前,由综合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整理并对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由综合处负责人及保密办对内容进行再审,重要信息发布前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以三级审查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有效。 

(三)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完成对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的更新工作,积极筹备开通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规定》,结合市公建中心工作实际,将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进展、招投标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以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博等形式多渠道公开市公建中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力争做到及时、高效。 

2018年,市公建中心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55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310条,微博公开数22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其他方式公开数为1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市公建中心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信件。其中一件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另一件关于询问项目工程进展的来件本单位已按期回复办结。 

3、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市公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对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市公建中心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市公建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将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结合市公建中心工作职责,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政务公开形式,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政务舆情、项目建设进度及招标投标等信息的公开。 

二是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拓宽信息工作人员视野,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能够加强与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衔接和沟通,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根据诉求及时完善网站功能、丰富网站信息。加快微信公众号的投入使用,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 

市公建中心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发布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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